“随着正式上线的新版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无论是出口企业还是税务局都在适应新版系统带来的各种变化,下面针对当下企业反映较多的问题予以汇总阐述。”
一、出口退税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备案,流程结束后。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提示‘非出口企业’。
电子税务局备案成功后,第二天才能同步信息。此问题是因在线申报系统的调度机制异常导致,目前已经修复。
【注意】使用在线版退税申报系统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后,应到税务机关办税大厅提交相关纸质资料。
二、出口退税企业新版系统首次申报免抵退税时,税务机关审核不显示前期累计数据。
出现此类问题大概率是因为出口企业申报前,未读入税务机关反馈数据恢复离线版退税系统历史数据,应按规定恢复历史数据后重新申报。
三、企业申报提示‘申报的美元离岸价(XXX),超过报关单电子数据中的(XXX),请确认企业申报数据是否有误’。
出现此类问题是因企业申报退(免)税时,使用的数量单位非报关单法定数量单位,需要企业调整申报。若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现类似问题,则还应核实发票的数量及单位。
四、通过电子税务局正式申报后,提示“系统反馈流程已作废,未查询到符合条件的岗位信息流程启动失败”。
此类问题属于税务机关系统岗位权限配置问题,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反映解决。
五、申报时提示“首次申报跨大类商品,且未申报视同自产”。
如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符合“视同自产”相关规定则需在明细申报数据的业务类型中选择相应业务类型;同时,如出口企业为四类企业则还需在退税申报系统中填列“视同自产进货明细清单”。
六、申报退税时提示“此商品代码无效”。
此类问题出口企业可通过退税申报系统中“系统维护”模块下的“商品代码查询”菜单查询出口商品代码的前8位,根据商品代码有效期查看该商品代码是否存在扩展码,如有扩展码按照包含扩展码的商品代码录入申报即可。
七、新版离线版退税申报系统数据的恢复问题
首次使用新版离线版系统申报退(免)税时,首先应确保系统配置内容正确,如首次登陆时数据错误可以通过“系统维护-系统配置”菜单修改相关内容;然后应根据税务机关审核结果反馈文件恢复系统历史数据。具体恢复规则和内容可查看前期文章“新版退税申报系统上线后首月申报注意事项”。
出口企业可通过“深圳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相关模块下载年度反馈数据恢复离线版申报系统历史数据,具体如下:
1.进入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模块后,选择出口退(免)税申报的“离线申报”;
2.选择“审核结果反馈”菜单,申请类型选择“年度”,录入反馈年度后首先应点击“申请”再选择“查询”即可显示企业对应反馈文件数据,下载后读入离线版申报系统即可。
【注意】
1.下载税务机关数据反馈文件时,应通过网页登陆电子税务局进行操作,如IE浏览器操作异常,建议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
2.因税务机关反馈文件中包含出口企业相关配置信息,外贸企业首次申报退(免)税前应至少读入一次数据反馈。
3.使用“电子税务局——在线版退税申报系统”的出口退税企业无需恢复系统历史申报数据。
八、电子税务局上传离线版申报数据文件,提示‘上传失败’。
出现此类问题一般是浏览器问题,建议更换火狐或者谷歌浏览器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