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宴会上,小盈认识了小美。小美是澳大利亚人,在中国属于非居民个人。因为工作的原因,小美每年都需要在中国待上四个月,并且在中国领取四个月的工资。公司原本计划按照工作绩效来发放工资,假设2021年小美可以领取到的四个工作分别3000元、6000元、4000元以及20000元,四个月的工资总额为33000元。考虑到税收问题,小美特意咨询了在财务代理公司工作的小盈。
【筹划前计算】
小美2021年度在中国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6000-5000)×3%+(20000-5000)×20%-1410=1620(元)。
【具体计算】
在经过计算之后,小盈建议小美预先估计四个月的工资总额在30000万元左右,可以先按平均数发放,最后一个月再进行汇总计算。即三个月工资按照每月8000元发放,第四个月按照9000(33000-8000×3)元发放。
小美2021年度在中国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5000)×3%×3+(9000-5000)×10%-210=460(元)。
【筹划后结果】
经过一番税务筹划,小美在记账报税时可以节省税负成本:1620-460=1160(元)。
简明法律依据:
1、《个人所得税法》;
2、《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