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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踩准临界点,递延纳税即刻现身

        今天小盈代表公司参加辖区的建设活动。在活动中认识了莫总,并在得知小盈是代账公司的老板后就立马拉着小盈请她帮忙支招莫总介绍2021年公司准备对旧生产设备进行大修,预计大修过程中所耗材料费、配件费186万元,支付工人工资8万元,总花费194万元。而整台设备原价值为360万元,预计可使用年限5年。莫总问询在财税方面如何更有利于公司,小盈建议踩准临界点,可以递延纳税。

  【分析】

  企业修理固定资产预算支出,要求生产部门加强与财务部门的沟通,结合企业盈利情况有计划地制定,将不必要的资本化支出日常化,达到递延纳税的目的。

  【对比】

  筹划前,花费194万元,超出了设备原值(计税基础)50%,一律作为大修理支出。应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5年分期摊销,每年可在税前扣除额为38.8万元。

  筹划后,在大修之前,合理安排部分配件或材料费,节省修理支出,共计花费179万元,在180万元以下,将该部分支出视为日常维修。

  【结果】

  筹划后,发生的修理费用179万元代理记账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税前进行扣除,获得递延纳税。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项所称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支出:

  ()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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